深圳厂础8000认证中强迫劳动项该如何理解其中的要点?
更新日期:2018-01-31 10:32:38 已浏览:3376次
作为人权验厂的领航者,各项指标都具有标杆性,本期为大家详细解读强迫劳动项的标准要求及理解要点,审核要点。大家也可以根据我们提出的我问题回想一下是否掌握了本期知识。
(一)标准要求
1、不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劳动
2、不扣押身份证件或收取押金
(二)理解要点
标准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,包括监狱劳动、契约劳动、抵债劳动、奴役劳动、以惩罚为恐吓手段的、被强迫的、或者非自愿的劳动。
公司应根据劳动法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,明确雇佣条件,确保工人清楚明白,招工时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性的、不合理的条件。
公司应明确工人的雇佣自由,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扣押工人身份证明文件作为雇佣条件,包括通过招工代理机构收取,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工人合法的辞工自由。公司使用招工代理而招工代理扣押工人身份证明文件,则视为公司的供应商使用了强迫劳动。
(叁)审核要点
1、工人是否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公司规定,是否明白自由雇佣的权利?
2、公司是否保存工人身份证件的原件?工人是否需要交纳押金?
3、工人与公司是否有大额或长期的借贷关系,除了以工抵债外是否还有其他还债方式?
4、通过合理的辞工申请,工人离开公司时能否领取全部工资?
5、公司是否限制工人的行动自由,如工人下班后不能离开工厂或宿舍?
6、公司是否强迫工人加班,如不加班可能遭到罚款或解雇?
7、公司保安是否监视,威胁或强迫工人劳动,限制工人行动自由?
8、公司是否使用囚犯或劳改犯、或者使用监狱或劳改工厂作为分包商?
(四)思考题
1、某工厂规定工人每周只有一次机会离开工厂购买东西和会见亲友,其他时间不得离开工厂,这样是否符标准?
2、某工厂招工时要求工人交纳工具押金及第一个月的伙食费共计200元,工厂经理解释说,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工人丢失工具,或者进厂几天后不辞而别,造成工厂损失。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标准?
3、工人进厂时工厂预付工资500元,然后月底从工人工资中扣除相同款项,这是否符合标准?